
我和谢汀兰,自幼便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我们之间有三项约定:同一天不发脾气,一人不快时,另一人要安慰;不再爱上爱吃苹果的男生,因为他们通常心不在焉;彼此在对方好友名单中的地位永不改变。
记得那一次,我们在学校礼堂的舞台上,共同演唱《友谊地久天长》。那天,我们精心打扮,身着华丽的礼服,携手走上舞台。虽然台下的骚动和口哨声有些刺耳,但我们依然感到无比自豪。然而,在演唱过程中,我忘词了,谢汀兰也跑调了。最终,我们演砸了节目,台下嘘声一片。那是一个既惊艳又凄惨的时刻。
谢汀兰责怪我:“苏黎,我们练了无数遍,你怎么把词忘了?”我则反问:“你忘词了,就接着唱,反正我们是合唱,别人又不会听出来。我一会儿就能想起来了,你怎么会唱跑调呢?”谢汀兰瞪着我,我也噘着嘴看她。最后,我们背着书包各自回家,谁也没有理谁。
那天晚上,我坐在窗台上,看着雪花纷飞,直到凌晨三点,雪才停。我钻进被窝,把谢汀兰送我的加菲猫摁在床上,边打它的屁股边说:“我错了,还不行吗?”天蒙蒙亮,我就起床,带着两个苹果去找谢汀兰。我想,我应该当面向她道歉,因为我比她大一个月,做老大要能屈能伸。
从我家到谢汀兰家要走280多步,我数着步子,踩着积雪往她家走。当我数到250步时,我看见谢汀兰蹲在地上不知在干什么。我悄悄走到她背后,发现她在雪地上写了几个字:“苏黎,对不起。”我站在她身后傻乐,问她:“你在干什么?”她发现了我,立刻把“对不起”三个字抹掉了,说:“我在练字啊,知道我的字为什么写得那么好了吧?”我哈哈大笑,说:“你的字一般,不过认错态度很好,我决定原谅你啦。”
吃完苹果,我和谢汀兰堆了两个紧挨在一起的雪人,用煤球做眼睛,用胡萝卜做鼻子。活忙完了,我们的手冻得又麻又凉又红,但握在一起却感觉温暖异常。谢汀兰把树枝折了一半给我,我们用它在雪地里写字,写《友谊地久天长》的歌词:“怎能忘记旧日朋友,心中能不欢笑,旧日朋友岂能相忘,友谊地久天长……”她写一句,我写一句,一边写,一边唱,整条街都被我们写满了。这一次,我没有忘词,谢汀兰也没有跑调。
1999年夏天,我们从烟台来到天津求学。她去了天津大学,我去了南开大学。两所大学,一墙之隔,我们这两个外地女孩,在陌生的城市依然可以天天见面。几乎每天晚上,我们都会跑到天南街上一起吃饭。饭后,坐在新开湖或青年湖边,喀嚓喀嚓地吃苹果。苹果是我们最爱的水果,我们买很多很多苹果,遇见喜欢的人,便请他们吃。林志言便是其中之一。
林志言和我同系,比我大两届,一个终日穿着白衬衫的英俊男生。只和他对了一眼,我便知道自己无还手之力。系里组织溜冰,在南京路伊势丹顶层,技术不太好速度又过快的我把他撞倒了,拽掉了他白衬衫的第二粒扣子,并栽倒在他的身上。我狼狈地站起来,忙不迭地跟他说:“对不起。”他倒是坐在地上慢悠悠地打量我,又对了一眼,天,我的麻烦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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