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那阳光明媚的岁月里,回想起十四岁的夏天,我似乎已悄然成长为一个略显顽皮的少女。
那时的我,身形娇小,肩窄腰细,每踏上楼梯的三楼六阶,总会有片刻的犹豫,但很快,便换上坚定的步伐,继续向上。手轻轻触碰着墙壁,指尖滑过,带着一丝不安,宛如孩童,却满脸的不屈与倔强。
终于走到走廊尽头,我猛然伸手,从人群中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。
下一刻,我目光坚定,无言以对,心潮澎湃地吻了下去。
由于用力过猛,姿势不当,我的唇角被对方牙齿磕破,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。
放学后,简小宇跟在我身后,瞪大眼睛,气愤地说:“千葱,你这个女流氓,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!”
他气得脸色通红,眼中闪烁着小火苗。而我则恍恍惚惚地走着,手里剥着橙子,甜酸味在空气中飘散,被傍晚的凉风轻轻吹拂,眼中含着泪水。
剥好橙子,吮了吮手指上的甜汁,白小牙出现了。
她背着白色帆布书包,穿着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,胳膊圆润,小腿修长。长发高高扎起,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。
我看着她向我招手,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。
白小牙一愣,立刻跑过来,递给我一块白色手帕,问我:“千葱,你怎么哭了?”
我吸了吸鼻涕,颤抖地承认:“白小牙,我……我把林司阳给亲了!”
白小牙笑了,她把我额前的湿发捋到耳后,温柔地说:“我知道,当时我就躲在楼上。”
我哭得更凶了:“白小牙,我不是故意的,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!”
白小牙安慰我:“我知道。他还知道,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。”
简小宇尴尬地看着我,突然笑了,转身离去。
那天傍晚,我和白小牙手牵手走在回家的路上,头顶是一片橙色的天空。凉风吹过,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。
白小牙问我:“那么情书,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?”
我羞愧地点点头,几乎要把头埋进胸口。
“没关系,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,是我太任性了。”白小牙停下来,对我微笑。
那一刻,我看着她,心中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。
直到她伸出手,我才将那封以“林司阳”开头,以“白小牙”结尾的情书递给她。
信笺浅蓝,柠檬片熏了一夜,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。如今,这封情书在我手中变得皱巴巴的,沾着薄薄汗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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